冯小刚为什么叫冯裤子

来源:名资汇网 2018-06-08 10:25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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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世界是怎样被走野路子的男人抢走的?

  在冯小刚的自传《我把青春献给你》中提到,父母在他很小时就离婚了,他和姐姐跟着妈妈过,他妈妈是印刷厂的保健医生,但身体不是很好,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,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。冯小刚一直到现在,都宣称自己最爱吃开水泡饭就剩菜,是小时候太贫寒落下的重口味。

  但冯小刚坚信自己会成功,因为他妈妈告诉他:“孩子,你会顺顺利利的,所有的苦难都让妈替你尝尽了,你有出息,我的罪就没有白受。”

  这逻辑并没有问题。会把妈妈的这句“有出息”记上几十年的男人,必然会想尽办法出人头地。甚至一直到冯小刚已经功成名就时,他有一次谈到自己为什么喜欢高尔夫时,是这么说的:开车路过一片绿草如茵的漂亮场地,你就会告诉自己要努力、成功,要成为一个成功的人,才有可能进入球场里打球,这是对很多年轻人的鞭策。

  ——“有出息”、“成功”,是冯小刚的人生目标,这和大部分屌丝青年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
  但理想是丰满的,现实是骨感的。

  冯小刚高中毕业后进入部队文工团担任舞美设计,后部队精简整编,冯小刚被迫提前退伍转业。退伍后冯小刚到北京城建开发总公司做工会文体干事,正是这个时候,他结识了人生中第一个贵人:郑晓龙——就是《甄嬛传》的导演和总制片人,不过,他最划时代的代表作应该是早期的电视剧《渴望》、《北京人在纽约》。

  郑晓龙出生于总后大院,是冯小刚羡慕的大院子弟。当时,郑晓龙在北京电视剧艺术中心主抓生产,谁想进中心,都要通过他,冯小刚对他非常恭敬,整天跟在他后面跑,最后,总算调到了电视剧中心当美工。说是美工,其实就是打杂的,平时的主要工作是场记、剧务,有时候给美工打打下手,如果需要群众演员时,他也可以上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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